国家医保局发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
2026年6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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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5日,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(试行)》,标志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机制正式进入规范化操作阶段。该规程明确了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业务流程、操作规范和监管要求,为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了统一的执行标准。此举被视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地供给的重要举措,意味着参保人员在非参保地就医时,将能够更便捷地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。
★ 观点:跨省共济说了这么多年,终于有了正式的经办规程——但仔细看这份文件,"试行"两个字已经说明了一切。医保基金的地方保护主义是个根深蒂固的系统问题,规程只能解决技术层面的标准化问题,真正的阻力在于各地医保基金收支压力差异巨大:人口流入省份的参保者希望共济,但人口流出省份的地方政府未必愿意配合。这份规程的落地效果,最终取决于地方政府愿意让渡多少利益。没有利益捆绑的制度设计,永远只是纸面上的温情。
来源:https://www.nhsa.gov.cn/art/2026/6/5/art_104_208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