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店零售端价格治理启动:471个药品被纳入专项监测
2026年5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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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,国家医保局招采中心发布《关于药店等零售渠道销量较大药品情况的函》,要求各地以2025年前三季度零售端累计销售额排名靠前的471个药品的零售端价格作为锚点,与省级采购平台挂网价做好比对。平台挂网价格明显高于定点药店的,应主动提示和治理;定点药店价格明显高于平台挂网价格的,要根据定点药店协议管理要求分析研判合理性。
此举标志着零售药店正式被纳入医保基金监管的价格监测网络,药店的高价"灰色空间"将被逐步压缩。
【花言花语】
471个药品的监测名单,折射出的是零售药店长期游离于医保监管之外的"监管盲区"。长期以来,药店以"自主定价"为由享受着远高于医院的价格体系,这种结构性套利空间在集采常态化后正在成为监管的新焦点。可以预见,药店行业的盈利模式将被迫重构——从"高毛利药品销售"向"专业药事服务收费"转型,是不可逆转的行业趋势,但这个转型的完成需要时间和大量药店退出作为代价。